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说说门诊统筹病的那些事儿(城镇职工篇)
  发布者:admin 发布时间:2017/3/20 9:43:48 阅读:1438

门诊统筹病分几种情况?

门诊统筹病种包括大病病种(以下简称大病)及统筹慢性病病种(以下简称慢性病)。

统筹门诊费用中哪些可报销?

统筹门诊费用中凡在我市《基本医疗保险药品和诊疗目录》中的、与认定病种直接相关(不包括并发症、继发症)的门诊诊疗、药物以及辅助检查等费用,都可按比例报销。

16种门诊统筹大病都包含哪些?

1.白血病;2.慢性肾功能衰竭(肾衰竭期);3.脑出血后遗症;4.颅内肿瘤(良性);5.椎管内肿瘤(良性);6.全身各系统恶性肿瘤;7.重度烧伤;8.肝硬化失代偿期;9.慢性肺源性心脏病(肺、心功能失代偿期);10.慢性心力衰竭(心功能Ⅲ级以上);11.糖尿病合并并发症;12.脑梗塞后遗症;13.系统性红斑狼疮;14.再生障碍性贫血;15.股骨头坏死(行减压植骨手术后,行髋关节置换术前);16.精神障碍(精神分裂症、偏执性精神障碍、躁狂发作、双相障碍、抑郁发作、强迫症)。

门诊大病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比例?

大病患者的门诊医疗费用,符合规定的门诊医疗费用按85%报销。尿毒症患者的门诊血液透析费用、腹膜透析费用及器官移植后服用环孢素A的费用在上述基础上再提高10%

慢性病门诊报销比例是多少?

慢性病门诊实行起付线和限额管理。慢性病起付标准:每个医疗年度300元。慢性病患者发生的符合规定的门诊医疗费用,在起付标准以上部分按80%支付。慢性病双病种患者每年可享受两个慢性病种的最高支付限额,但需支付两个起付标准。

申请大病、慢性病所需材料?

1.本人的《社会保障卡》或《医疗保险证》;

2.《烟台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大病(慢性病)申请认定表》;

3.本人近半年的有效住院病历复印件(指经加盖病案室印章的病历复印件原件,未经加盖无效)或规定时间段内的门诊病历原件及复印件;

4.近期一寸免冠彩照2张。

统筹病种患者如何选择门诊定点医疗机构?

门诊统筹病种患者在居住地按照就近、方便、自愿的原则,选择一所门诊定点医疗机构日常就医购药,并互相签订协议。选定后的定点医疗机构原则上一年不得变更。

 

不需住院,经门诊治疗,可以申报的大病、慢性病病种有哪些?

 

大病:白血病、慢性肾功能不全(肾衰竭期已行透析治疗)、全身各系统恶性肿瘤

慢性病:糖尿病、消化性溃疡、甲亢(graves病)、银屑病、高血压、癫痫、慢性病毒性肝炎(乙肝)、桥本氏甲状腺炎、甲状腺功能减退症、原发性醛固酮增多症、肺间质纤维化、白癜风、溃疡性结肠炎、克罗恩病、线粒体病。

哪些门诊统筹病种无需进行认定查体?

1、大病:白血病、慢性肾功能不全(肾衰竭期已行透析治疗)、全身各系统恶性肿瘤、再生障碍性贫血、系统性红斑狼疮、精神障碍。

2、慢性病:消化性溃疡、血友病、运动神经元病、重症肌无力、格林—巴利综合征、癫痫、经皮冠状动脉支架植入术后、心脏移植术后、心脏瓣膜置换术后、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后、颅内、颈内及椎动脉支架植入术后、锁骨下动脉支架置入术后、桥本氏甲状腺炎、甲状腺功能减退症、骨髓移植术后、骨髓增生异常综合症、自体免疫性溶血性贫血、肝豆状核变性、真性红细胞增多症、原发性骨髓纤维化症、多发性肌炎(PM)、皮肌炎(DM)、原发性醛固酮增多症、自身免疫性肝炎、脊髓空洞症、肺间质纤维化、干燥综合症、白癜风、溃疡性结肠炎、骨软化病、白塞病(BD)、大动脉炎(TA)、结节性多动脉炎(PAN)、显微镜下多血管炎(MPA)、肉芽肿性多血管炎(GPA)、血管性痴呆、克罗恩病、线粒体病、结核病、苯丙酮尿症。

门诊统筹病种有报销时限吗?

超过时限怎么办?

对以下病种设定支付时限,超过支付时限的,不再享受门诊统筹病种待遇。

超过待遇支付时限后,再次发病的,可根据有效申报材料申请相应统筹病种,待遇自再次认定时间执行。

门诊统筹病种患者哪些医疗费用不予报销?

1、住院期间发生的门诊费用。

2、在两统筹地同时发生的门诊费用。

3、不能提供原始门诊票据的费用。

4、违反医疗保险规定所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。

 

 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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